远视力检查顺序
更新时间:2022-08-03 19:00:47

  远视力检查时被检者位于距视力表5米远的地方进行检查,双眼分别检查,一般先右后左,一眼用眼罩盖住,注意不要压迫眼球,以正面眼为准,自上而下指出视标切口方向,直到辨认不出为止,即为该被检眼的视力。如果第一行视标也不能辨认,则让患者逐渐向视力表移近,直到能看清第一行为止,此时该眼的视力为被检者与视力表的距离除以50米。如果在距视力表0.5米处仍不能辨认第一行视标,即视力低于0.01时,被检者数出检查者手指的指数,并记录正确辨认的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