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国土包括哪些区域
更新时间:2020-12-09 00:00:00

  包括渤海全部、黄海、东海和南海的一部分、台湾岛的周边海域及国际海底区域的一部分。除内水和领海与陆地领土一样享有完全排外的完整主权外,其他管辖海域仅享有部分主权权益。譬如沿海国为勘探大陆架和开发其自然资源的目的,有权对大陆架行使主权权利。但沿海国对大陆架的权利不影响上述水域的法律地位。

  我国不仅濒临渤海、黄海、东海和南海,而且在台湾省东部直接濒临太平洋,太平洋的部分水域也属于我国。当然,其中有部分海域同邻国有交叉和争议,需要共同协商,和平解决。据此,我国的国土总面积约为1280万平方千米。

  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领海的声明》宣称,中国领土除大陆外还包括沿海岛屿和同大陆及其沿海岛屿隔有公海的台湾及其周围各岛、澎湖列岛、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以及其他属于中国的岛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