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妇用药禁忌有哪些
更新时间:2024-04-19 01:50:51

  我国明代医家在《育婴家秘》中指出:“妊娠有疾,有不可妄投药饵。必在医者审度病势轻重,药性之上下,处以中庸,不必多品,视其病势已衰,药宜便止,则病去于母,而子亦无殒矣。”这就明确提出孕妇不可滥用药物。那么,孕妇用药禁忌有哪些?孕期如需要服药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呢?(1)药物的致畸作用主要与药物性质、用药时胚胎发育阶段、胎儿对药物的敏感性、药物剂量的大小以及用药时间长短有关。妊娠的头3个月是胎儿的各器官分化、发育、形成阶段,3个月以后,除生殖器官和中枢神经系统进一步发育外,胎儿的多数器官均已形成。因此,在妊娠前3个月内尽可能地避免用药。但不包括必须的治疗药物。(2)孕妇在有病需要用药时,应请教医生,不要自行服药。(3)在孕期用药时,应禁止服用目前已明确的对胎儿有可能致畸的药物,在有多种药物可供选择的情况下,应尽量选取在临床使用时间较长的、相对安全的、对胎儿毒副作用小的药物,尽量避免大剂量、长时间或多种药物一起使用。病愈或基本痊愈后要及时停药,以达到既去除母体疾病,又无损胎儿的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