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的行政制度
更新时间:2024-04-24 20:14:54

  唐朝后期的行政区划形成节度使、州(府)、县三级行政区划。

  唐朝疆域辽阔,初期将郡改称州,长官复称汉朝的刺史,成为一级行政区划,下领县,实行州县两级制。但此时天下已经不是秦朝建国时的三十六郡的规模,州数激增到了三百以上,中央政府管理非常不便,后在州县上增加道这一监察机构。同时唐朝内外战争频繁,除州、府、县的常规区划外,还有诸多关、军、监等以军事为主的建制。在少数民族和边境地区建立都护府及下辖的羁縻府州加强管理。到唐朝正式灭亡时,天下已经出现了四十多个道和藩镇,其中大多数由节度使管辖。